证监会:微信微博不得发布未披露信息

近几年来,不少上市公司董事和大股东在微博微信中“无意”谈及上市公司未披露或相关的敏感信息,屡屡引发投资者质疑。如此前,就有因此被证监局请“喝咖啡”的史玉柱等。昨天,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明确表示,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等内幕信息知情人,不得在其个人认证微博、博客、微信或通过其他网络媒体发布涉及上市公司的未披露信息。

近期,又有一家网站股吧中,貌似出现了山西山水文化公司的一则“澄清公告”,但经调查,公告为发帖人主观臆测、猜想的内容,并非公司发布的澄清公告。

你会购买微商的产品吗?
« 上一篇 01/13/2021 11:19
这些明星竟这样做微商?!
下一篇 » 01/13/2021 11:19

发表回复

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。 必填项已用 * 标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