微信群里开赌场 抽头每天7000多元

微信抢红包已不是什么新鲜事,不少市民把它当做是亲戚朋友之间一种社交娱乐的小游戏。然而,一些不法分子却将“微信红包”当成赌具,在微信群里开起了赌场。近日,柯桥区公安局成功破获了一起微信红包赌博案。

昨日,记者从区公安局获悉,今年7月以来,一赌博团伙先后在微信、支付宝等软件上建群聚众赌博,仅3个多月时间,赌博群累计涉赌资金达1000余万元,群内成员最多时达到了100多人。目前,因涉嫌开设赌场罪,该团伙成员韩某等11名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。

进群要有介绍人,还要交押金

一男子“抢红包”输了1万多元

今年10月20日,一名王姓男子匆匆来到了柯桥派出所报警,称自己经朋友介绍进了一个微信群,群主以“抢微信红包”的形式组织群成员赌博,他没玩几天就输了1万多元钱。

“群里的规则很严,为了防止陌生人抢了红包直接逃跑,想要进群不仅要有熟人介绍,还要交一个红包金额大小的押金。”王某介绍,他们原先在微信群里“抢红包”,但今年8月,发微信红包有了金额上限,于是,他们又转移到了支付宝上。

王某说,他们一般发666元的红包,其中抽头抽走46元,剩下的620元分成4或5份让群友们抢,然后将抢到的红包金额小数点数值相加进行比大小,最小的那位就需要再发一个666元的红包,让“游戏”继续下去。他就是这样输了钱。

根据王某的描述,民警判断,这可能是一种利用微信、支付宝等社交软件作为平台的网络赌博案件。为了掌握更多的信息,民警通过经人介绍,交押金的方式进入了这个赌博群。民警发现,群里有100多名成员,气氛很活跃,不少人正在“积极”地“抢红包”。

“目前我们这个群比的是小数点后牛牛的小A包,牛牛最大,牛1最小,奖池是2180元,准备68。”民警展示了一条群里收到的信息,他介绍,每次新一轮“抢红包”开始前,管理人员都会先介绍游戏规则,规则最后的“准备68”代表这是当天的第68个红包。

管理员、代包手,分工明确

自称同行业“良心”四处拉客

经过侦查,民警很快掌握了群主韩某的身份信息,当时他就在柯桥区范围内。于是,民警决定立即对其进行抓捕。10月21日下午,民警根据线索,在柯桥笛扬路一家宾馆附近成功将韩某抓获。

韩某落网后,民警对其所谓的“办公场所”进行了搜查,发现房间里摆放着五六张桌子,每张桌子上都放着五六部手机。当天,民警共收缴了30多部手机,并根据现场情况判断,韩某至少还有五六名同伙。

之后,民警对韩某进行了审讯,该犯罪团伙的组织结构这才渐渐清晰起来。根据线索,民警又先后到浙江、福建等地展开抓捕,截止11月25日,该赌博团伙的管理员、代包手等另外10名犯罪嫌疑人最终全部落网。

据了解,该赌博团伙组织结构严密,分工明确,除了韩某,还有管理员、代包手等“角色”。因为赌客发红包时都要通过代包手,代包手掌控着整个群的资金,原先韩某请来较为信任的亲戚朋友做代包手。随着后来赌博群的规模越来越大,他才花钱雇佣了专业的代包人员。由于每个账户都有发红包的金额上限,每个代包手往往要申请多个账户,因此,在韩某的租房里才会有那么多部手机。

在韩某的“团队”里,管理员的地位也是举足轻重的。管理员要负责资金结算,包括“工作人员”的“工资”结算和与代包手的“佣金”结算等,为了集聚赌博群的人气,他们还需要到别的赌博群里宣传,吸引“优质客源”。为此,他们还找人制作了宣传海报,自称是同行业的“良心”。

除此以外,有时候遇到群里气氛不活跃,或者发了红包迟迟没有人来抢,管理员还会在群里喊话搞气氛,或假冒参赌人员参与赌博。

赌博群每天要发200个红包

群主靠抽头日“赚”7000多元

据介绍,韩某今年26岁,平时就很喜欢赌博,很早他就在别的微信群里参与过类似的赌博。在参与赌博的过程中,他认识了不少赌友。今年7月初,韩某觉得自己的资本积累得差不多了,就自己组织起了这个赌博群,并制定了规则。

韩某说,为了吸引人气,他起初是不抽头的,后来才渐渐调整“规则”开始抽头。一般一个666元的红包,他会截

取其中的46多元,分11元作为代包手的“劳务费”,剩余35元才是他的。不过,为了刺激赌客的兴趣,他又在35元中留出20元,设立累积奖池,一旦有赌客抢到的红包有特殊数字时,就可赢得金额不等的奖金。

据民警初步调查,韩某的赌博群里平均每天要发200多个的红包,每个红包666元,该群每天的涉赌资金就达10多万元,就韩某个人而言,一个红包抽头35元,他平均每天都能“赚”7000多元。

网上赌博也要坐牢

民警提醒远离赌博

面对审讯,韩某后悔地低下了头。在他看来,通过“微信红包”等形式赌钱和一般的赌博并不一样,其实,相关的法律法规对这类赌博行为早已有了明确的规定。

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公安部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相关规定,利用互联网、移动通信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、数据,组织赌博活动,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、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、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或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,具有其中之一,就属于“开设赌场”行为。

同时,根据刑法的规定,以营利为目的,聚众赌博或以赌博为业的,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罚金;开设赌场的,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;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
“网上赌博也是赌博,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。”民警在对这起案件的多名参赌人员进行调查时发现,因为抱着赢了想赢更多钱,输了想回本的心理,他们沉溺于“抢红包”赌博,但最终都是输钱的。民警表示,市民要远离各种形式的赌博行为,此外,公安机关今后将继续加大对此类犯罪打击力度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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微商,再不改变,就没机会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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微商出单难?不是客户不买,是你不会卖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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