市民方刚在微信朋友圈打广告出售一部单反相机和镜头,微信好友小琴表示想买,两人见面后,小琴却拿着价值3万多元的相机溜了。
10日,该案经水磨沟区人民法院审理后,判决小琴犯盗窃罪,判处有期徒刑两年,并处罚金5000元。
今年初,市民方刚准备换台相机,想将手中的一部单反相机和镜头出手,他在微信圈打起了广告。微信好友小琴就给他打电话说想买相机。
两人约好在一个小区见面后,小琴说,还要给家人看看,便带着方刚来到一个单元门口,她让方刚在楼下等着。然后坐电梯上了楼,没一会,小琴打电话让方刚上楼来拿钱,她却趁方刚进入电梯后,从楼梯溜了。
数日后,小琴被抓。小琴交代,她用此办法作案数起,涉案价值共近4万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