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微信红包”也是一种“腐败脓疱”

中纪委已将“利用电子商务提供微信红包、电子礼品预付卡等”列入“反四风”查处范围。4日,中央纪委副书记、监察部部长黄树贤做客中纪委官网时透露了上述消息。黄树贤强调,对“两节”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,要快查严处。(9月5日《新京报》)

  中秋、国庆“两节”将至,在以往,“两节”也是公款送礼的“旺季”。不可否认,针对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,中央禁令频出,严防重管之下,很少有人会明目张胆地顶风违纪。与往年相比,公款送礼的现象确实明显减少。然而,“上有政策、下有对策”,公款送礼已由“地上”转入了“地下”,一些单位或官员明修网购、快递栈道,却暗渡公款送礼陈仓,与中央禁令“躲猫猫”。

  比如,“微信红包”和“电子礼品”的横空出世,便是电子商务与官场腐败苟合催生的一个“怪胎”。首先必须承认,“微信红包”和“电子礼品”,其本身还是公款送礼的一种表现形式,或者说是公款送礼的一种变异,是新发现的一种“腐败脓疱”。所不同的是,过去公款送礼,必须派人亲自“送货上门”;如今摇身一变为“微信红包”和“电子礼品”后,公款送礼通过网购、快递等方式进行。

  事实上,一些单位或官员利用网购和快递的方式进行公款送礼,看中的就是其更具隐蔽性。从表面上看,这是一种正常的商品交易行为,而且是在网上进行,省去了为送礼而车马劳顿,不易暴露“目标”;再者,送礼者与收礼者,无须“零距离接触”,不显山不露水,不易被人抓到现行;特别是,礼品通过网购之后,实际上由快递公司担负起了公款送礼的“重任”,而快递是一种正当的有偿服务,一般情况下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其进行干涉。可见,公款送礼,形式的变化,比内容的变化更可怕。

  中纪委此次将“微信红包”和“电子礼品”等列入“反四风”查处范围,显然已经洞察到了公款送礼形式的这种变化,并开出了“药方”:狠刹公款送礼歪风,必须从源头抓起。而这个源头不仅在“地上”,而且在“地下”;网购和快递业务,便是公款送礼的“地下”源头之一。这就要求纪检、工商等管理部门,迅速介入这个监管“真空地带”,加强对电商、网店等网络交易行为的管理,重点把握网购、快递两个关键环节,严防网络成为公款送礼的又一个“出口”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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